荒漠与绿洲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服务系统及管理条例

首页 >> 运行与管理 >> 管理制度

荒漠与绿洲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是中国科学院进行干旱区荒漠与绿洲生态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基地,为确保科研和教学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后勤工作必须提供系统的服务,搞好保障工作。

一、实验室设科研秘书和行政秘书,协助实验室主任处理有关科研活动和业务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日常事务由行政秘书协助实验室主任处理。

三、实验室资料进入研究所资料室及图书情报中心统一管理,分类负责实验室订阅的科技刊物,有关技术资料、设备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成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小组,配备设备秘书,负责设备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

五、实验室配备复印、打字、扫描、传真、电子邮件通讯设施,由行政秘书协助管理。

六、实验室逐步实现管理工作的信息检索、查询、数据统计、报表等现代化管理。建立科研项目、实验室人员、经费、设备、档案、研究生等数据库子系统。

七、实验室秘书为本室各类活动提供后勤保障,为来室工作的客座研究人员及本室邀请来进行学术活动的专家学者提供服务。

八、实验室内的清洁卫生由实验室人员负责清理,室外过道、公共设施由专人负责清扫,每天1-2次,确保清洁卫生。

九、实验室水电由研究所统一管理与维护,确保水、电正常供应,出现故障,要及时排除,保证科研、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十、每天下班之前,实验室各部门检查关好水、电、气。下班后,由研究所大楼值班人员负责核查水、电、气安全,若出现问题,及时切断水、电、气源,通知有关人员做善后处理。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荒漠与绿洲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 Copyright.2022 电话:0991-7823174 E-mail:pantt@ms.xjb.ac.cn
地址: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18号 邮编:830011 新ICP备06001700号-17 新公网安备 650104020016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