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强化对塔里木河三源流尾闾地下水位变化的监测

时间:2018-10-10 首页 >> 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水资源管理研究中心

        河流、湖泊最低生态水位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2016〕42号)中提出“开展河(湖)健康评估”的重要依据,是生态文明建设、维护自然生态健康管理和保护的关键。为更好地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针对河道两岸地下水超采严重,河流尾闾区段生态退化现状以及三源流中叶尔羌河、和田河补给塔里木河干流保障率低的问题,在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管理局的支持下,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水资源管理研究中心,在塔里木河三源流尾闾新建3个地下水监测断面(15眼地下水位监测井),实时监控地下水位变化情况,研究确定维持河道生态基流与河道外围天然植被稳定的适宜地下水位,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着力解决三源流尾闾水生态保护突出问题和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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