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进一步完善公司法比较研究》由黄来纪、陈学军主编,本书记载和反映了会议对新公司法的总体评价,以及完善公司组建制度、公司治理制度、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案件诉讼制度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对进一步完善公司法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中德进一步完善公司法比较研究》由黄来纪、陈学军主编,《中德进一步完善公司法比较研究》从中德公司法比较的角度,对我国2005年修改后的公司法作了初步评估,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等问题作了探讨。全书由“对中国公司法的总体评价”“完善公司组建制度研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完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研究”和“完善公司案件审判制度研究”等近三十篇力作组成。负责制定和修改公司法的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主任李飞为本书所作的“序”和“跋”,为我们深入研究公司法提出了新的要求。